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决议召开112年度股东常会
2023-02-28
1.董事会决议日期:112/02/28
2.股东会召开日期:112/05/31
3.股东会召开地点:台北市中正区中山南路11号8楼会议厅
4.股东会召开方式(实体股东会/视讯辅助股东会/视讯股东会
,请择一输入):实体股东会
5.召集事由一、报告事项:
(1)民国111年度营业报告
(2)审计委员会查核报告
(3)民国111年度员工及董事酬劳分配情形报告
6.召集事由二、承认事项:
(1)民国111年度营业报告书及财务报告
(2)民国111年度盈余分配
7.召集事由三、讨论事项:无
8.召集事由四、选举事项:
(1)选举本公司第七届董事案
9.召集事由五、其他议案:
(1)解除本公司董事竞业禁止之限制案
10.召集事由六、临时动议:无
11.停止过户起始日期:112/04/02
12.停止过户截止日期:112/05/31
13.其他应叙明事项:
一、股东会日期及开会时间:112年5月31日(周三)上午九时。
二、有关本公司盈余分派内容,本公司将于股东会开会日至少40日前公告。
三、开会通知书及委托书于开会30日前另行寄送各股东,届时如未收到者,请书明
股东户号、户名、身份证字号或统一编号,径向本公司股务代理机构群益金鼎证券
(股)公司股务代理部洽询。此外,依证券交易法规定,凡持股未满一仟股之股东,
其股东会之召集得以公告方式为之,故不另寄发。
四、依公司法第172条之1规定,持有已发行股份总数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东,得向
公司提出股东常会议案及董事及独立董事候选人之提名(本次应选9名董事,含独立董
事4名)。提案限一项并以300字为限,提案超过一项或300字者,均不列入议案。提案
股东应亲自或委托他人出席股东常会,并参与该项议案讨论。
受理时间:民国112年3月2日起至民国112年3月13日17:00前。
受理方式:请有意提案股东于上述期间,以书面向本公司提出申请,请于信封加注
「股东会提案函件」或「董事(含独立董事)提名函件」字样,以挂号函件寄送并以
寄达为凭。
受理处所:大联大投资控股(股)公司股务(地址:台北市南港区经贸二路189号22楼)。
联络电话:02-21910068分机85291、85262。
五、本次股东会股东得以电子方式行使表决权,行使期间自民国112年4月29日至民国
112年5月28日,请径登入电子投票平台-台湾集中保管结算所(股)公司
(网址:https://www.stockvote.com.tw)依相关说明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