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營治理
大聯大控股治理最高機構為董事會,由董事長領銜,督導各項公司治理事務執行,除了設立獨立董事外,也成立各委員會負責公司重大營運議題;董事會對公司整體營運及事務負有監督之責,並對於重大投資、併購等事項作出決策。董事會亦督導經營團隊,隨時留意國內外法令變動之狀況。董事長及執行長之職責明確劃分,執行長由專業經理人擔任,執行董事會決策,在授權範圍內負責經營成果。
本公司董事會於2023 年5 月31 日全面改選董事,第六屆及第七屆任期交接,第六屆董事會成員共11 席(含獨立董事4 席),第七屆董事會成員共9 席(含獨立董事4 席),2023 年董事會共計開會13 次,董事出席率96.85%(不含委託出席),符合本公司公司治理守則第三十八條:「本公司全體董事之董事會親自出席率宜至少達百分之八十以上」之要求,並依照法規要求進行董事利益迴避,董事會更多資訊請詳見公司年報。
本公司董事會成員之遴選與提名,係依公司章程、董事選舉辦法及公司治理守則的規定,採用候選人提名制,以公平、公正、公開的程序選任董事。本公司訂有「董事選舉辦法」,並於「公司治理守則」中訂有董事成員組成之多元化方針。依據公司營運型態及發展需求,並考量利害關係人觀點擬定董事應具備之專業背景、專業技能、產業經驗、性別、年齡、國籍等,規劃董事會組成之合適配置以及接任人選。
依據本公司「公司治理守則」第20條第4項規定,本公司董事會成員組成之多元化方針,包括但不限於以下二大面向之標準:
董事會成員應普遍具備執行職務所必須之知識、技能及素養。為達到公司治理之理想目標,董事會整體應具備之能力如下:營運判斷能力、會計及財務分析能力、經營管理能力、危機處理能力、產業知識、國際市場觀、領導能力、決策能力等。大聯大控股於2023 年5 月31 日股東常會選任第七屆董事,任期三年自2023 年5 月31 日至2026 年5 月30 日,第七屆董事會成員共9 席(含獨立董事4 席),專業領域除電子零組件本業外,涵蓋投資管理、策略管理、財務會計、法律及國際市場觀等。本公司具有員工(含委任經理人)身分有2 席(占比為22%),獨立董事有4 席(占比為44%);男性董事共8 席(占比為89%)、女性董事共1 席(符合目標至少1 席;占比為11%);董事年齡逾70 歲3 席(占比33%)、其餘6 席年齡未滿70 歲(占比67%)。獨立董事任期年資9 年以下為3 席,逾9 年1 席,全體董事在任平均年資為8 年。
獨立董事由台灣創生平台(股)公司創辦人暨董事長黃日燦、前資誠會計師事務所副所長陳永清、前中華開發資本管理顧問(股)公司總經理楊鎧蟬及長庚大學特聘教授于卓民四位擔任。其中,黃日燦先生擔任本公司獨立董事雖已連續三屆任期以上,惟經董事會評估其參與董事會運作及獨立性情形,相信黃日燦先生仍具有必要的獨立性,並未與管理階層(或其他人)建立某種關係而可能會損害其基於公司最大利益的公正判斷或是執行職務時不偏頗的能力;考量其具有法律、企業併購等專才及熟稔相關法令及商務管理之經驗,能為本公司營運發展提供具前膽性、公正性重要建言,對公司董事會下之功能委員會繼續提供建議及監督、繼續完善更全面的公司治理機制之經驗傳承。
註1:遵循我國「公開發行公司獨立董事設置及應遵循事項辦法」,獨立董事兼任其他公開發行公司獨立董事不逾三家。
註2:董事兼任其他公司之職務資訊,請參閱股東會年報- 董事資料。
董事會成員接班規劃
對於本公司為單一法人股東之子公司(如世平、品佳、詮鼎、友尚等公司),本公司自102年起即訂定子公司董事會監理政策及指派原則,透過指派子公司高階主管擔任子公司董事、參與子公司董事會運作,熟悉並掌握公司治理事務及董事職責,進而培養擔任董事所需之管理能力及專業能力。本公司辦理董事到府進修課程時,亦邀請子公司董監事及重要管理階層參與。過去已建立子公司執行長轉任本公司執行長並擔任董事之案例,透過強化子公司董事會治理運作,可作為本公司董事人才庫之儲備。本公司平日亦根據公司營運發展需要,廣泛搜尋具備法律、財務、會計、投資、國際發展等專業人才,以作為日後遴選董事之人才庫來源。
高階經理人績效指標及薪酬結構
經理人薪酬結構與績效高度連結,其薪酬政策及績效評估之政策及標準,每年參考內部公平性及外部薪酬市場,並經薪酬委員會審議後,提報董事會決議通過實施,且每年將員工及董事酬勞分配情形列入股東會報告事項。經理人薪酬與績效之衡量構面包含企業核心價值之實踐、高階職能行為指標展現、領導及管理能力、ESG 永續發展策略、相關營運績效指標及其他特殊事蹟等,其經理人獎金發放是以當年度績效評核結果計算,並將經理人薪資報酬個別數額呈報至薪酬委員會審查通過後核發,另彙總提報董事會核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