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員會
審計委員會
本公司已設置四席獨立董事,並由全體獨立董事組成審計委員會,成員為陳永清、黃日燦、楊鎧蟬及于卓民獨立董事。陳永清獨立董事為審計委員會之召集人。審計委員會旨在協助董事會執行其監督職責,審議事項包括:公司財務報表、公司稽核及會計政策與程序、公司內部控制制度與其他公司或主管機關規定之重大事項;以進一步建立大聯大良好之公司治理制度, 健全審計監督功能及強化管理機能。
獨立董事與內部稽核主管及會計師之溝通情形
一、獨立董事與內部稽核主管之溝通方式
定期於董事會、審計委員會進行稽核業務報告,並按月將稽核報告以檔案連結方式寄送予各董事核閱,另不定期於業務執行遇有需與審計委員會溝通時,則以電話、Email等方式與審計委員會召集人進行相關說明與確認,必要時由審計委員會召集人召開溝通會議,以進行相關稽核專案重點溝通。
二、獨立董事與會計師之溝通方式
獨立董事與會計師透過審計委員會進行溝通,並視需要安排單獨溝通會議。會計師定期針對每季核閱後與年度查核後之財務報告進行說明,並不定期於業務執行遇有需要或針對未來法令修訂之情形與趨勢,與獨立董事討論。
四、獨立董事與會計師之溝通情形摘要
薪酬委員會
薪酬委員會旨在協助董事會訂定及評估董事及經理人之報酬及擬訂、評估公司整體薪酬政策及辦理其他與薪酬評核相關事務,每年至少召開2次會議。
本公司薪酬委員會共有四名成員,由全體獨立董事組成,成員為:陳永清、黃日燦、楊鎧蟬及于卓民獨立董事。黄日燦獨立董事為薪酬委員會之召集人。
新事業策略委員會 (至2021年11月9日止)
新事業策略委員會旨在協助本公司發展新事業或第二核心事業,提高新事業投資的決策品質及效益。
本公司新事業策略委員會共有五名成員,由四位董事及一位獨立董事組成,成員為黃偉祥董事、曾國棟董事、陳國源董事、林再林董事及黃日燦獨立董事。黃偉祥董事為新事業策略委員會召集人,新事業策略委員會每年至少召開4次。
該委員會因階段性任務完成,本公司董事會於2021年11月9日決議廢止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