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治理運作情形
設置公司治理主管
本公司經108年4月30日董事會決議通過,指定法務長戴汝芳擔任公司治理主管,保障股東權益並強化董事會職能。戴法務長已具備公開發行公司從事法務之主管職務經驗達三年以上。公司治理主管主要職責為依法辦理董事會及股東會會議相關事宜、製作董事會及股東會議事錄、協助董事、監察人就任及持續進修、提供董事、監察人執行業務所需之資料、協助董事、監察人遵循法令等。
113年度業務執行情行如下(包含但不限於):
●依法辦理董事會及各委員會會務運作
●董事到府進修課程規劃與執行
●董事責任保險的投保與維護
●依本公司「董事會績效評估辦法」對董事會進行績效評核
113年度進修情形如下:
進修日期 | 主辦單位 | 課程名稱 | 進修時數 |
2024.05.09 | 台灣董事學會 | 打造永續績效指標與獎酬 | 3 |
2024.05.10 | 社團法人中華公司治理協會 | 美國法上提名與薪酬委員會之介紹:個案分析 | 3 |
2024.06.26 | 社團法人中華公司治理協會 | 董事會績效評估實務分享研討會(2024) | 3 |
2024.08.13 | 台灣董事學會 | 碳碳相連,談碳費、碳稅、碳權與權交易 | 3 |
2024.10.16 | 社團法人中華公司治理協會 | 第20屆(2024)公司治理國際高峰論壇─聚焦治理重心 發揮人才優勢 | 3 |
董事會績效評估
為落實公司治理並提升董事會功能,本公司已訂定「董事會績效評估辦法」,依其規定每年應至少執行一次內部績效評估、至少每三年由外部專業獨立機構或 外部專家學者團隊執行評估一次。
●董事會內部績效評估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