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治理運作情形
設置公司治理主管
本公司經108年4月30日董事會決議通過,指定法務長戴汝芳擔任公司治理主管,保障股東權益並強化董事會職能。戴法務長已具備公開發行公司從事法務之主管職務經驗達三年以上。公司治理主管主要職責為依法辦理董事會及股東會會議相關事宜、製作董事會及股東會議事錄、協助董事、監察人就任及持續進修、提供董事、監察人執行業務所需之資料、協助董事、監察人遵循法令等。
110年度業務執行情行如下(包含但不限於):
●依法辦理董事會及各委員會會務運作
●董事到府進修課程規劃與執行
●董事責任保險的投保與維護
●依本公司「董事會績效評估辦法」對董事會進行績效評核
110年度進修情形如下:
進修日期 | 主辦單位 | 課程名稱 | 進修時數 |
2021.05.11 | 台灣董事學會 | 企業創新-訂閱經濟策略思維 | 3 |
2021.08.10 | 台灣董事學會 | 氣候行動下的風險與機會- 碳中和推動策略與流程 | 3 |
2021.09.01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 第十三屆台北公司治理論壇 | 3 |
2021.11.11 |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暨期貨市場發展基金會 | 董事與監察人(含獨立)暨公司治理主管實務進階研討會-企業財務報表舞弊案例探討 | 3 |
董事會績效評估
為落實公司治理並提升董事會功能,本公司已訂定「董事會績效評估辦法」,依其規定每年應至少執行一次內部績效評估、至少每三年由外部專業獨立機構或 外部專家學者團隊執行評估一次。
●董事會內部績效評估 2021
●董事會外部績效評估 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