衝突礦產管理
供應鏈管理
大聯大控股在半導體零組件的供應鏈中,扮演通路商( 代理/ 經銷) 的角色,本身並未參與產品之製造過程,然而有鑑於身為產業價值鏈的一份子,大聯大控股主動關注所經銷/代理的產品、查證代理經銷之產品是否遵守環境及社會議題要求之規範,並透過資訊公開揭露的方式,於公司網站公開揭露關鍵供應商是否符合環保法規等,協助提高整體價值鏈的透明度和消費者的意識,發揮大聯大控股於價值鏈之影響力,共同打造全球永續的電子供應鏈。
本公司所屬子公司為從事半導體元器件通路商,提供上游半導體製造原廠、下游電子產品製造商客戶Business to Business(B to B)電子元器件之供應鏈服務,所屬子公司為發揮上下游中間樞紐價值,在客戶關係與溝通上,透過定期及不定期的會議與拜訪,及每月、每季績效檢討或不定期稽核等方式,以建立良好的合作關係,在雙方短、中、長期發展目標與社會責任的規劃上,取得一致且共同合作的綜效。為就近服務客戶,於台灣總部、亞洲、美國等區域設有辦公室,對原廠及客戶均有專責窗口,能及時響應客戶對於產品品質、環境管理、社會責任等需求及意見。關於客戶對於有害物質管制等規劃執行上的支援,本公司所屬子公司官網設有環保專區並指派專責單位即時提供必要且充分的資訊,以滿足下游、終端客戶或公部門的要求,並配合客戶企業社會責任計劃實施必要的活動、調查、確認、稽核及相關資料收集。
截至2024 年底,大聯大控股代理逾250 家原廠/IC 設計供應商,並依「營業額占比」作為鑑別關鍵代理供應商之基礎;前30 大主要供應商佔大聯大控股之總營業額80% 以上,主要分佈於美國(14 家)、台灣(6 家)、歐洲(4 家)、中國大陸(2 家)、韓國(2 家)及日本(2 家);若以營業額排名,美國排名第一,台灣供應商則排名次之。
在全球永續議題倡議下,大聯大控股秉持支持責任商業聯盟(RBA) 與責任礦產倡議(RMI)所發展的「無衝突礦產冶煉廠計畫」,每年透過衝突礦產表單(CMRT) 或是Form SD,定期查閱前30 大之關鍵代理供應商,其供應鏈中礦產與冶煉廠來源資訊。同時,也同步關注化學品安全管理,並進行公開資訊揭露盡職檢視之結果。

- 衝突礦產管理
美國國會於2010 年通過《多德- 弗蘭克華爾街改革和消費者保護法》(Dodd-Frank Wall Street Reform and Consumer Protection Act)。根據《多德弗蘭克法案》第1502 條,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於2012 年8 月頒布「衝突礦產來源揭露規則」(Rule 13p-1 under the Securities Exchange Act of 1934)。該規則旨在解決剛果民主共和國(DRC) 地區採礦作業相關的侵犯人權行為。在這個地區開採的礦物稱為「3TG」,代表礦產錫(Tin, Sn)、鎢(Tungsten, W)、鉭(Tantalum, Ta) 和金(Gold, Au)。由於大聯大控股身為半導體零件通路商,並未直接參與產品之製造過程。為傳達我們對於衝突礦產之要求,大聯大控股承諾不會有意直接或間接購買衝突礦產,或從衝突地區購買包含衝突礦物之產品。未來亦將持續進行年度供應鏈調查,持續落實並強化永續供應鏈管理之目標。
為落實大聯大控股對於衝突礦產之要求,我們透過定期檢視供應商之衝突礦產管理政策、是否執行礦產來源國調查等公開資料內容,進行資訊追蹤;並公開揭露調查結果,以落實大聯大控股支持合法、無衝突礦物的使用之承諾。
經大聯大控股追蹤衝突礦產相關資訊揭露後,關鍵供應商中有公開揭露合格冶煉廠比例為67% (20 家/30家),於此30 家關鍵供應商中,原料來自合格冶煉廠之比例平均值為99.5%。未公開揭露合格冶煉廠比例的10 家關鍵供應商中有7 家為RBA 成員,並於該網站上有所聲明。

註:原料來自合格冶煉廠之比例平均值=(關鍵供應商公告之合格比例* 個別合格比例關鍵供應商家數)/ 已揭露合格比例的關鍵供應商家數。
- 衝突礦產管理流程:

WPG衝突礦產政策:
由於大聯大控股身為半導體零件通路商,並未直接參與產品之製造過程。為傳達我們對於衝突礦產之要求,大聯大控股承諾不會有意直接或間接購買衝突礦產,或從衝突地區購買包含衝突礦物之產品。未來亦將持續進行年度供應鏈調查,持續落實並強化永續供應鏈管理之目標。
更多資訊請參閱:衝突礦產政策
- 供應商衝突礦產政策/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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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導體零組件供應商-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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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供應商順序依照英文字母進行排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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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導體零組件供應商-CMRT/SD For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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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供應商順序依照英文字母進行排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