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4-22
1.事实发生日:111/04/22
2.发生缘由:前110年3月31日公告调查局至本公司搜索副总经理林春杰个人办公室及
特别助理陈凯琳个人办公室座位,调查系针对员工个人行为,已侦查终结获不起诉
之处分。调查对象虽为员工个人不影响公司营运或财务,惟恐利害关系人包含投资
大众未明了本事件已完结,故而特此说明并公告。
3.因应措施:不适用
4.对公司财务业务之影响:本次调查系针对员工个人行为且获不起诉之处分,对本公
司财务业务无影响。
5.其他应叙明事项: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