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决议召开110年度股东常会
2021-03-30
1.董事会决议日期:110/03/30
2.股东会召开日期:110/06/23
3.股东会召开地点:台北市南港区成功路一段76号B1F(会议厅)
4.召集事由一、报告事项:
(1)民国109年度营业报告
(2)审计委员会查核报告
(3)民国109年度员工及董事酬劳分配情形报告
5.召集事由二、承认事项:
(1)民国109年度营业报告书及财务报告
(2)民国109年度盈余分派
6.召集事由三、讨论事项:
(1)修订本公司「董事选举办法」案
(2)修订本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案
7.召集事由四、选举事项:
(1)补选本公司一席独立董事案
8.召集事由五、其他议案:
(1)拟解除本公司董事竞业禁止之限制案
9.召集事由六、临时动议:无
10.停止过户起始日期:110/04/25
11.停止过户截止日期:110/06/23
12.其他应叙明事项:
一、股东会日期及开会时间:110年6月23日(周三)上午九时。
二、有关本公司盈余分派内容,本公司将于股东会开会日至少40日前公告。
三、开会通知书及委托书于开会30日前另行寄送各股东,届时如未收到者,请书明
股东户号、户名、身份证字号或统一编号,径向本公司股务代理机构群益金鼎证券
(股)公司股务代理部洽询。此外,依证券交易法规定,凡持股未满一仟股之股东,
其股东会之召集得以公告方式为之,故不另寄发。
四、依公司法第172条之1及192条之1规定,持有已发行股份总数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
东,得向公司提出股东常会议案及提出补选一席独立董事候选人名单。提案限一项并以
300字为限,提案超过一项或300字者,均不列入议案。提案股东应亲自或委托他人出席
股东常会,并参与该项议案讨论。
受理时间:民国110年4月17日起至民国110年4月26日17:00前。
受理方式:请有意提案股东于上述期间,以书面向本公司提出申请,请于信封加注「股
东会提案函件」字样,以挂号函件寄送并以寄达为凭。请有意提名股东于上述期间以书
面向本公司提出申请,请于信封加注「补选独立董事提名函件」字样,以挂号函件寄送
,并以寄达为凭。
受理处所:大联大投资控股(股)公司股务(地址:台北市南港区经贸二路189号22楼)。
联络电话:02-21910068分机85291、85262。
五、本次股东会股东得以电子方式行使表决权,行使期间自110/05/22至110/06/20,
请径登入电子投票平台-台湾集中保管结算所(股)公司
(网址:https://www.stockvote.com.tw)依相关说明投票。
六、本公司如因疫情而有变更股东会开会地点之需求,授权董事长依相关法令规定全权
处理,并于「公开信息观测站」之重大讯息公告变更股东会开会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