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决议提高公开收购台骅国际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普通股之每股收购对价
2020-07-04
1.事实发生日:109/07/04
2.公司名称:大联大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3.与公司关系(请输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适用
5.发生缘由:本公司董事会决议提高公开收购台骅国际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普通股之
每股收购对价
6.因应措施:不适用
7.其他应叙明事项:
(1)本公司于民国(下同)109年6月18日向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申报并公告公开收购台骅
国际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台骅公司」)普通股案,每股收购对价原为新
台币(下同)28元,惟综合考虑整体状况,本公司拟将本次公开收购对价提高至每股32
元,提高后之公开收购对价仍介于本公司委托独立专家于109年6月16日对原收购对价
出具价格合理性意见书所评估之台骅公司合理每股价格区间内。
(2)本次提高公开收购对价,依照公开收购公开发行公司有价证券管理办法第17条规定
,应向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申报并公告始得为之。本公司预计于董事会决议后次一营
业日(即109年7月6日)办理上开申报与公告。
(3)本次公开收购案之其他条件均维持不变,公开收购价款仍将于公开收购期间届满日
后第5个营业日(含第5个营业日)以内拨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