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收购人变更公开收购台骅国际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普通股之收购条件
2020-07-06
1.决议日期:109/7/4
2.被收购有价证券之公开发行公司名称:
台骅国际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台骅公司」)
3.被收购之有价证券种类:普通股
4.原预订被收购之有价证券数量:23,432,000股
5.原预订被收购之有价证券价格:每股现金新台币(下同)28元
6.原预订公开收购期间:自(台湾时间)109年6月19日上午9时00分至
109年7月8日下午3时30分止(下称「收购期间届满日」)
7.公开收购条件变更事项:每股收购对价提高为现金32元
8.公开收购条件变更之理由:综合考虑整体状况,公开收购人拟将本次
公开收购对价提高至每股32元,提高后之公开收购对价仍介于公开
收购人委托独立专家于109年6月16日对原收购对价出具价格合理性
意见书所评估之台骅公司合理每股价格区间内。
9.其他应叙明事项:
(1)为提供履行支付收购对价能力之证明,公开收购人先前已于109年
6月18日委由日商瑞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北分公司(下称「瑞穗银行」)
出具金额上限为656,096仟元之履约保证函,因应本次提高公开收购对
价,瑞穗银行复于109年7月6日另行出具金额上限为93,728仟元之履约
保证函,两份履约保证函之保证金额合计为749,824仟元,足以支应提
高公开收购对价后所需之收购价金总额749,824仟元。
(2)本次公开收购案之其他条件均维持不变,公开收购价款仍将于收购
期间届满日后第5个营业日(含第5个营业日)以内拨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