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决议办理现金增资发行普通股参与发行海外存托凭证
2026-04-21
1.董事会决议日期:115/04/21
2.增资资金来源:办理现金增资发行普通股参与发行海外存托凭证(下称「本案」)
3.是否采总括申报发行新股(是,请并叙明预定发行期间/否):否
4.全案发行总金额及股数(如属盈余或公积转增资,发行股数则不含配发给员工部分):
(1)发行总金额:依发行股数及实际每股发行价格而定。
(2)发行股数:拟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于普通股不超过150,000,000股之额度内,
视市场状况及本公司需求,择适当时机,一次或分次办理本案。
5.采总括申报发行新股案件,本次发行金额及股数:不适用
6.采总括申报发行新股案件,本次发行后,剩余之金额及股数余额:不适用
7.每股面额:新台币10元
8.发行价格:未定
9.员工认购股数或配发金额:
依公司法第267条及本公司章程第3条规定,保留发行股份总数10%至15%由本公司员
工及从属公司员工认购。
10.公开销售股数:未定
11.原股东认购或无偿配发比例:
除依公司法第267条及本公司章程第3条规定,保留发行股份总数10%至15%由本公司
员工及从属公司员工认购外,其余股份拟依证券交易法第28条之1之规定,提请股
东会同意由原股东放弃优先认购权利,全数提拨以参与海外存托凭证方式对外公开
发行。
12.畸零股及逾期未认购股份之处理方式:
员工放弃认购或认购不足之部份,授权董事长洽特定人按发行价格认购之或得视市
场需要列入参与发行海外存托凭证表彰之原有价证券。
13.本次发行新股之权利义务:与本公司已发行之普通股相同。
14.本次增资资金用途:因应长期策略发展、充实营运资金及其他本公司未来发展之
资金需求。
15.其他应叙明事项:
(1)本案之重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承销方式、暂定发行价格、实际发行价格、实
际发行股数、发行条件、计划项目、募集金额、预计资金运用进度、预计可能产生
之效益及其他一切有关本案之事项,拟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视市场状况调整、订
定与办理;未来如因法令变更、主管机关指示修正或基于营运评估、市场客观环境
需要变更或修正时,亦授权董事会全权处理之。
(2)除以上所述或法令规定之授权范围外,拟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之人
代表本公司办理本案相关一切事宜,并签署相关契约及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