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子公司-品佳(股)公司公告董事会决议取得衡国企业(股)公司普通股
2023-01-17
1.目标物之名称及性质(属特别股者,并应标明特别股约定发行条件,如股息率等):
衡国企业(股)公司普通股
2.事实发生日:112/1/17~112/1/17
3.交易数量、每单位价格及交易总金额:
(1)交易单位数量: 20,000,000股
(2)每单位价格:平均约新台币22.57元
(3)交易总金额:预估为新台币451,338,169元
4.交易相对人及其与公司之关系(交易相对人如属自然人,且非公司之
关系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11位自然人;非关系人
5.交易相对人为关系人者,并应公告选定关系人为交易对象之原因及前次移
转之所有人、前次移转之所有人与公司及交易相对人间相互之关系、前次
移转日期及移转金额:
不适用
6.交易目标最近五年内所有权人曾为公司之关系人者,尚应公告关系人之取
得及处分日期、价格及交易当时与公司之关系:
不适用
7.本次系处分债权之相关事项(含处分之债权附随担保品种类、处分债权
如有属对关系人债权者尚需公告关系人名称及本次处分该关系人之债权
账面金额:
不适用
8.处分利益(或损失)(取得有价证券者不适用)(原递延者应列表说明
认列情形):
不适用
9.交付或付款条件(含付款期间及金额)、契约限制条款及其他重要约定
事项:
(1)交付或付款条件(含付款期间及金额):
原始股份:112年第2季、114年第1季前依70%、30%分次交割,并以现金支付对价。
现金增资股份:原始股份第一次交割后6个月内认购现金增资股份之70%、114年第2季前
向其他股东购回其余30%现金增资股份。
(2)契约限制条款及其他重要约定事项:无
10.本次交易之决定方式、价格决定之参考依据及决策单位:
(1)本次交易之决定方式:董事会决议
(2)价格决定之参考依据:独立专家意见书
(3)决策单位:董事会
11.取得或处分有价证券目标公司每股净值:
10.39元
12.迄目前为止,累积持有本交易证券(含本次交易)之数量、金额、持股
比例及权利受限情形(如质押情形):
(1)累积持有本交易证券之数量:20,000,000股
(2)累积持有本交易证券之金额:预估为新台币451,338,169元
(3)持股比率:100%
(4)权利受限情形:无
13.迄目前为止,依「公开发行公司取得或处分资产处理准则」第三条所列
之有价证券投资(含本次交易)占公司最近期财务报表中总资产及归属
于母公司业主之权益之比例暨最近期财务报表中营运资金数额(注二):
(1)占公司最近期财务报表中总资产比例:4.4%
(2)占公司最近期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业主之权益之比例:4.64%
(3)最近期财务报表中营运资金数额:新台币- 7,388,922,914元
(4)取得有价证券之资金来源:自有资金及银行借款
(5)取得有价证券之原因:拓展泛被动组件代理商业务
14.经纪人及经纪费用:
无
15.取得或处分之具体目的或用途:
拓展泛被动组件代理商业务
16.本次交易表示异议董事之意见:
无
17.本次交易为关系人交易:否
18.董事会通过日期:
不适用
19.监察人承认或审计委员会同意日期:
不适用
20.本次交易会计师出具非合理性意见:否
21.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国富浩华联合会计师事务所
22.会计师姓名:
邱继盛
23.会计师开业证书字号:
金管证审字第10200032833号
24.是否涉及营运模式变更:否
25.营运模式变更说明:
无
26.过去一年及预计未来一年内与交易相对人交易情形:
无
27.资金来源:
自有资金及银行借款
28.其他叙明事项:
本交易原始股份第一次交割应与品佳(股)公司取得鑫衡广国际贸易(上海)有限公司股份之
交割同时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