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公司依公开收购方式取得文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补充108/11/12公告)
2020-02-06
1.目标物之名称及性质(属特别股者,并应标明特别股约定发行条件,如股息率等):
文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文晔公司」)普通股
2.事实发生日:109/2/6~109/2/6
3.交易数量、每单位价格及交易总金额:
交易单位数量:177,110,000股
每单位价格:每股新台币45.8元
交易总金额:新台币8,111,638仟元
4.交易相对人及其与公司之关系(交易相对人如属自然人,且非公司之
关系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文晔公司参与应卖之股东
5.交易相对人为关系人者,并应公告选定关系人为交易对象之原因及前次移
转之所有人、前次移转之所有人与公司及交易相对人间相互之关系、前次
移转日期及移转金额:
不适用
6.交易目标最近五年内所有权人曾为公司之关系人者,尚应公告关系人之取
得及处分日期、价格及交易当时与公司之关系:
不适用
7.本次系处分债权之相关事项(含处分之债权附随担保品种类、处分债权
如有属对关系人债权者尚需公告关系人名称及本次处分该关系人之债权
账面金额:
不适用
8.处分利益(或损失)(取得有价证券者不适用)(原递延者应列表说明
认列情形):
不适用
9.交付或付款条件(含付款期间及金额)、契约限制条款及其他重要约定
事项:
交付或付款条件:本次公开收购之条件均已成就,
公开收购对价系由受委任机构凯基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于公开收购延长期间届满日后第五个营业日(即
109年2月6日)拨付。
契约限制条款:无。
其他重要约定事项:无。
10.本次交易之决定方式、价格决定之参考依据及决策单位:
交易决定方式及决策单位:依本公司董事会决议办理。
价格决定之参考依据:独立专家出具之价格合理性意见书。
11.取得或处分有价证券目标公司每股净值:
39.81元
12.迄目前为止,累积持有本交易证券(含本次交易)之数量、金额、持股
比例及权利受限情形(如质押情形):
累积持有本交易证券之数量:177,110,000股;
金额:新台币8,111,638仟元;
持股比例:29.9%;
权利受限情形:无。
13.迄目前为止,依「公开发行公司取得或处分资产处理准则」第三条所列
之有价证券投资(含本次交易)占公司最近期财务报表中总资产及归属
于母公司业主之权益之比例暨最近期财务报表中营运资金数额(注二):
总资产比例: 105.60%。
归属于母公司业主之权益比例: 107.26%。
营运资金:新台币1,427,356,854元。
14.经纪人及经纪费用:
无
15.取得或处分之具体目的或用途:
本次公开收购取得部分文晔公司股权,系以财务性投资
着眼,希冀透过文晔公司历年稳定的经营绩效,为本公
司带来良好投资收益,并就本次公开收购之公开收购说
明书、重大讯息新闻稿及重大讯息记者会发布内容对文
晔公司进行善意说明,逐步开启良性对话。本公司并无
任何意图影响文晔公司经营之计划或想法,仅将立于财
务性投资人之立场,行使法律赋予股东之权利。
16.本次交易表示异议董事之意见:
无
17.本次交易为关系人交易:否
18.董事会通过日期:
不适用
19.监察人承认或审计委员会同意日期:
不适用
20.本次交易会计师出具非合理性意见:否
21.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国富浩华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原第一联合会计师事务所)
22.会计师姓名:
邱继盛会计师
23.会计师开业证书字号:
金管证审字第10200032833号
24.是否涉及营运模式变更:否
25.营运模式变更说明:
不适用
26.过去一年及预计未来一年内与交易相对人交易情形:
不适用
27.资金来源:
本次公开收购给付现金对价所需之资金,总计新台币
8,111,638仟元,其中所需资金新台币1,751,638仟元
,系以本公司自有资金支应;另新台币6,360,000仟元
,系以本公司以金融机构借款支应。
28.其他叙明事项:
截至本次公开收购延长期间届满日即109年1月30日,
文晔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为590,335,811股;嗣该公
司国内第六次无担保转换公司债108年第4季转换普通
股共计1,101,057股已于109年2月3日完成变更登记,
故迄本公告日止,文晔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已变更为
591,436,868股,本公司公开收购完成后之持股比例则
相应变更为29.9%,并此叙明。